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到底有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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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修蛟律…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24 1:38:41 |
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发布视频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问题时认为,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到底有多长,很多专业律师都讲不清楚。刑事拘留最长37天,这就是很多律师说到的黄金救援期,其实只是说明律师工作在这个时间段里的重要性,比如刑事拘留后尽可能快的会见到当事人,作用当然就是能更快了解案情,给当事人分析法律性质、分析案情利弊、案件走向等,有经验的律师,在会见中,能够巧妙并有效地给当事人提出应对侦查机关提审的注意事项等,在这个时间段里,至少提出一次取保候审,在案件20-30天的时候,给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撤销案件或是不提交报捕的意见,简单的案件可能需要更提前,因为十来天可能就把案件侦查结束了。
侦查机关报请检察院批捕后,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时间,但有可能不会用完这个七天的时间,所以律师要尽可能早地联系到主办检察官,提出听取意见的请求,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常规侦查时间是两个月;案情复杂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决十年以上的还可再延长两个月,后面这两种延期呢,都需要经过省级检察院的批准。
这样一算,就可以知道,通常的刑事案件,是刑事拘留37天,逮捕后常规侦查时限是两个月,如全部延长期限都用上,则是5个月时间,侦查期间最长的时限,总共就是8个月零7天。一些非常特殊的案件,还可能会会更长,因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试想一下,如果不断发现另有重要罪行呢?那侦查期限如何计算?很难想像的。
很多律师平时接办的案件大都是普通刑事案件,不太可能接触到一些极端的情况,自然没有这方面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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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到底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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