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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简介及机关分局地址电话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19 23:32:31

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于1949年12月14日,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省公安机关最高的领导机构,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双重领导。省公安厅下辖21个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全省共设立公安派出所2660个。

广东省公安厅内设办公室、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法制、警务督察、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巡警、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监所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装备财务、信息通讯、宣传等机构,并负责省森林公安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民航中南管理公安局、广州海运公安局等单位的业务指导。

广东省公安厅的职责是:掌握公安工作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公安调研工作;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以及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指导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负责对驾驶牌证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管理等工作;指导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指导或直接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占、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公安科技工作的规划以及组织公安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价、交流和推广;负责对外宣传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全省公安队伍内部文化活动;规范、起草、修订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并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和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的民警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大型集会、重大警卫任务的空中警戒以及空运指挥人员、突击力量和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置突发性事件。

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广东省公安厅电话(总机):020-83832980

警务投诉电话:020-83111222

广东省公安厅机构设置

广东省公安厅是主管公安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民警的领导、指挥机关。省公安厅主要设有以下内设机构:公安厅总机电话:020-83832980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掌握公安工作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此外还承担公安调研工作。

(二)刑事侦查局(刑事警察总队)

主要职责是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以及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刑侦局下设综合处、大案要案处、缉毒戒毒处、黑社会犯罪侦查处、刑事技术中心。

(三)治安局(治安巡警总队)

主要职责是指导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治安局下设综合处、巡警处、基层指导处、管理与行动处、户政处。治安咨询电话:020-83119134;户政咨询电话:020-83119129

(四)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

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负责对驾驶牌证的管理工作。交通管理局下设综合处、高速公路管理处、秩序管理处、车辆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3111536;投诉电话:020-36220800

(五)出入境管理处

主要职责是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管理等工作。咨询电话:020-83119147;投诉电话:020-83111000

(六)监所管理处

主要职责是指导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七)经济犯罪侦查处(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主要职责是指导或直接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占、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主要职责是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20-83830739

(九)科技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安科技工作的规划以及组织公安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价、交流和推广。

(十)宣传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外宣传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全省公安队伍内部文化活动。

(十一)法制处

主要职责是规范、起草、修订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并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

(十二)装备财务处

主要职责是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的财务工作。

(十三)政治部

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和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政治部内设人事处和教育培训处。

(十四)监察处(与厅纪委合署)

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的民警违纪案件。

(十五)警务督察处(警务督察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20-83110548

(十六)警务飞行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大型集会、重大警卫任务的空中警戒以及空运指挥人员、突击力量和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置突发性事件。

此外,我省还设有消防局和警卫局两个现役单位。

(资料来源于公开信息,可能有变动,可通过电话查询机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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