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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 男子开走前妻轿车案再审 法院撤销缓刑改判3年
作者:刘冠南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24 1:17:25

谭志坚,一个曾经年薪百万的明星经纪人,在一次艳遇之后娶得美人归。然而,由于妻子同时“兼职”别人二奶,双方离婚反目。谭志坚随后被控告偷了前妻的车,获刑4年多。然而后来广州市中院二审发现,“盗窃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故两次发回重审。第一次发回,谭志坚被改判缓刑出狱,出狱后谭志坚上诉要求判他无罪,案子二次发回重审的结果让人意外———昨日,番禺区法院撤销了缓刑判决,重新判决谭志坚入狱3年。

案件回放 娶别人二奶引发盗窃案

谭志坚,男,37岁。他和朋友吃饭时的一次递纸条搭讪,让他与认识仅4个月的黄某莲闪电结婚,一个月后又离婚。谭志坚说,黄某莲本是男子李某的二奶,与他结婚后还想做“兼职二奶”,以收取李某每月数万元的包养费。但是两人结婚的事被李某知道后,李某不再给钱,黄认为是自己告诉李某的,因此要陷害“玩死他”。

番禺区检察院给出的故事另一个版本是:谭志坚娶别人二奶的动机不纯,他是看上了黄某莲的钱。两人因“借钱”问题闹至派出所并离婚,谭志坚偷了黄某莲的车也是为钱。虽然偷车以后谭还接电话,也说要还,但是他连人带车直到4个月后才回广州,构成盗窃罪。

庭审现场 男子手铐砸头,流血喊冤

两个故事版本,到底哪个是真的?两年来,该案经历6次庭审。谭志坚经历了入狱———缓刑释放———再被关押的跌宕起伏,精神接近崩溃。

最初,谭志坚被判入狱四年三个月。广州市中院认为这个判决不对,发回番禺法院重审,改判成“判三缓四”。谭志坚并不“领情”,出狱后还是上诉,要求无罪判决。广州市中院因此二审,发现还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次打回重审。不料,因闹情绪缺席了二次重审,谭志坚被全国通缉,他在上海接受完媒体采访,被抓进了番禺看守所。

今年8月12日,番禺法院第二次重审此案。检察机关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撤销缓刑,对谭志坚判刑四或五年。本报随后对此进行了报道和质疑,检方又重新收集了新证据后再次开庭。

然而再开庭时辩方律师吴义春则发现,新证据反而有利于谭翻案。比如,唐姓保安在新证言里提到,两人离婚后不久,还曾一起开车外出。这与黄某莲之前所说,离婚后两人断绝来往相矛盾。因此,新证据证明黄某莲说谎。又比如,新证据证实,黄某莲向保险公司报案被偷车后,又以“熟人开走”为由要求销案,这也证明了此案有假。再加上此前庭审中质疑公诉方的破绽百出(详见本报电子版3月10日报道时《案件“三大疑点”挑战有罪判决》),应当判决谭志坚无罪。

在庭审过程中,谭志坚高呼“冤假错案”,用手铐把自己砸得头破血流。

除此之外,谭志坚更在庭上爆出惊人言论。他声称,在看守所有人在中秋节前多次找他谈话,说只要认罪,就立刻将他释放,反之如果不认罪,就要将他由缓刑改判为实刑。

法院宣判 不解释为何缓刑改实刑

昨天上午,番禺区法院第三次对此案宣判,《判决书》在一番叙述之后,决定不采纳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此案判盗窃罪的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应在三至十年,法院酌情从轻判罚,才决定判处谭志坚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过后,谭志坚不服喊冤。本报记者致电番禺区法院,为何第一次重审时,法院认为的“鉴于二人曾是夫妻,被告人偶犯、初犯,作案手段一般,且赃物追缴,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大,适用缓刑”之类的内容,在第二次重审的判决书中却消失了?番禺区法院研究室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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