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小河发洪水,浪花诉尽冤情。功利权势转头空,黔山依旧在,再睹朝霞红。
布衣大状筑王城,历经炎日冬风。一腔悲愤忆相逢,往来多少事,都在抗争中。
罗贯中之《临江仙》化用
头次去贵阳,被驱出法庭,就无法再参与黎案辩护;二去贵阳被紧急招回,只好远望小河发生的一切。
成千上万贵阳案的关注者透过张磊律师的《贵阳记》了解庭审的情形。正是张磊律师孜孜不倦的付出让世人知道那里发生一切,也就将他们裸奔的丑态一次次清晰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张磊律师便成了他们的重要攻击对象:一幅被五毛们认定是在法庭上坐着睡觉的相片传在网上,那群可怜的五毛便极尽恶搞和攻击的能事进行丑化,以抹黑律师团形象。
且不论张磊律师是否在睡觉、在什么时候睡觉(在小河法院警备森严的庭审中是谁又是如何能拍到这样的相片?)。如果在睡觉,我觉得睡得不够舒服,应该拿上必要睡具,鼾声震天才好!我们看看小河法院(及背后的势力)在侵犯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是怎样侵犯诉讼参与人的休息权的。 1月14日是星期六,法定的休息时间, 在连续五天开庭后,众律师身心疲惫,书面照会法庭要求休息。可法庭置之不理,依旧开庭,也不管你被告人的的辩护人是否到庭,辩护权能否得到保障(刑诉法第11条: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更不管你律师的休息权利。此次复庭,6月9、10日均为法定休息日,他们依旧在开庭。后来的诉讼过程中侵犯诉讼参与人休息权利情形屡见不鲜。在小河法庭眼里只有急于完成的既定任务,把作为公民一项基本权利的休息权视为无物,这正是他们漠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种必然的延伸。
庭审在进行,从头到尾的违法行径也在暴露着。黎案从侦查开始就一直违法,姑且不说大量存在的、正在被揭露违法取证,就连侦查的主体都不合法,大量的侦查活动都是省公安厅的7-1专案组冒用市公安局的名义进行的;起诉不合法,甚至可以用漏洞百出、荒唐可笑来形容起诉书,这为其次。起诉的主体照样不合法,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冒用小河区检察院的名义进行起诉。我在这里再次公开地讲,他们所谓的法律依据是根本无法成立。一个以法律监督为职责的公权在公然地践踏法律。至于小河法院的违法管辖、违法审判,就没有必要再重复批驳了。有点常识的世人都会明白的。公权的颜面比公民的人权大多了!
还有一件让法庭很丢脸的事,就是那些“被不用”外地律师,在开庭的过程中,被一个个醒悟过来的当事人喊回来了。当然,还有因法庭给当事人及家属施加压力,喊也不让回来!
一些所谓喉舌一直在说,你们律师就是抓住程序上的问题不放。当然程序的重要性不是他们不明白,而是他们揣着明白装糊涂。举个例子,程序好比容器,而实体好比里面的物什。用尿盆给你端来的饭菜,请问你吃否?那么,开庭的时间已经创纪录了,在庭审中我们看到实体问题又是什么呢?一件件虚假的证据被揭穿,一个个可笑的指控被推翻,一次次违法的审讯被曝光。
大概是自己也觉得实在不好意思了,把那些所谓证据摆出来太丢人了,太经不住质证了。干脆来个不举证了,反正就一句:现在证据已经足够证实了。加之审判长含糊不清的、但却充满了陷井的表述,既能误导被告和辩护律师,又为一个无耻的判决埋下伏笔。如果有人现在就说涉黑的罪名不存在了,我还是要提醒你们不要过早地乐观了。俗话说,虱子多了不咬,一些失控到裸奔的公权不比一个浑身长满污垢和虱子的乞丐干净。已经有太多的违法、太多的不公正了,还在乎这些,反正尽快完成既定任务,立功请赏才是首要价值,而不是他们墙上挂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一个引起上层高度关注,并有各方大员亲临“督战”案子能走今天,并一步步走下去。是让世人失望呢?还是看到“实现法治国家”执政理念是真诚的 、“国家保障人权”宪法宣言不是骗人的呢?
贵阳案必将在世界法治史上留下浓浓的一笔,这一笔势必刻画出两类人。历史不是强权者写的,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强权者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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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刘志强:遥望小河——贵阳案观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