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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时孟案撤回起诉 石峰区检方回避
作者:王和岩 文章来源:财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11 23:58:26

  湖南省律师协会新浪官方微博4月10日发布消息,湖南省检察院决定张时孟案撤回起诉,要求株洲市检察院指定由石峰区检察院以外的检察机关另行审查。

  64岁的张时孟,案发前系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9月,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张时孟出庭为他的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10月17日,石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作证将张时孟刑事拘留。

  2013年3月19日,张时孟出庭受审。石峰区检察院指控张时孟为减轻当事人的罪责,引诱、劝说两名证人违背事实作伪证。此案引发巨大争议。

  据湖南省律协微博披露,4月9日,湖南省检察院在给省律协的回复中称,基于张时孟案庭审时重要证据发生变化,为确保张时孟案的公正处理,遂作出上述决定。不过,检方没有具体说明重要证据变化的详情。

  张时孟辩护人、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溪华曾告知财新记者,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民警洪伟同时出现在张时孟的讯问笔录和证人的询问笔录中,且部分时间重叠。此举,不仅违反《刑诉法》相关规定,即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得少于二人,且背离常识:同一侦查人员如何同时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对于侦查人员涉嫌违规取证和造假,辩方要求同样追刑事责任。

  庭审前,张时孟曾在网上发布求助信,呼吁舆论及同行关注他的命运,引起了全国同行特别是湖南律师的关注。

  休庭后,亦有湖南律师在网络上发公开信称,办案人员洪伟和派出所副所长李育新涉嫌伪造和隐匿证据。

  据财新记者了解,2012年10月12日石峰区检察院传讯张时孟,同日,石峰区公安分局对其刑事拘留。

  石峰区检察院,曾是张时孟工作过的地方。上世纪80年代,张时孟曾在北区(石峰区)检察院做六年检察员。大约10年前,张时孟开始做律师。有受访者称,当年张时孟与石峰区检察院有些个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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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张时孟案撤回起诉 石峰区检方回避

本文关键词:张时孟,撤回起诉,妨害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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