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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为什么会说刑事案件没必要请律师?
作者:陈思宇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7/3 13:04:06

“警察说不用请律师,那我们到底要不要请律师啊?”相信这个问题是很多当事人家属都会纠结的。笔者随手一搜就能在网上找到不少类似的问题。

可以看出很多当事人家属对于“警察说不用请律师”有着一份怀疑。那么究竟要不要请律师呢?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刑事律师,我们觉得应该综合来分析。

首先家属要对亲人所涉及的案件有基本了解。

如果是盗窃之类的罪名,案值数千,而且是初犯、偶犯那么确实算是“小”案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很有可能争取到缓刑,此时不请律师也无妨。

但如果是涉及电信诈骗、公司诈骗等案件,那就必须要请律师介入了。律师介入后会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入手审查当事人是否构罪,主观是否知情?客观上实施了哪些犯罪行为?在犯罪中是不是主犯?有没有从轻减轻等情节?办案机关有没有严重的程序违法?关键证据有没有法定的排除事由等等。此类案件越早请律师介入越有利于当事人,若是等判决下来刑罚远超心理预期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其次我们站在警察的角度来看,为什么警察会对当事人家属说出这句话?毕竟表面上请不请律师和警察的工作无关,那么他说这句话有几种可能性。

可能性一:我觉得这真就是个小案子,你们请律师是浪费钱。

这种可能性下,警察同志基于多年的办案经验给出这样的建议,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怎么样的案子算是“小”案子完全出于主观的判断,一个案子究竟会进行到哪一步也不是一位办案人员可以决定的,已经被刑事立案的案子更不会被轻易撤案。

在这样的情况下,办案警察并没有决定权,而当事人家属若是听信其“关两天就放”之类的言辞而不请律师,等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势必会追悔不迭。

可能性二:证据有瑕疵,警察为了实体正义不希望有其他力量干预。

法律对证据的获取有严格的规定,有时办案机关取得证据的方式不符合法定形式甚至取得的程序违法,而这些当事人及家属不一定懂,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去严格审查,则此类证据很有可能被作为定案依据,甚至可能使本应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的当事人锒铛入狱。而这也是近年平反的很多冤假错案的成因之一,如果当事人家属及时请律师介入就可以有效避免一些本不该发生的事情。

当然站在当事人家属的角度,家属会有顾虑觉得既然人家都明示我们不想我们请律师了,如果我们执意请律师的话,会不会反而引起侦查人员的不满。其实侦查人员不可能因为你请律师而打击报复,律师的介入只会使侦查人员的行为更加规范,除此以外律师在案件中还有着很多其他重要作用。

一、告知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和注意事项

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见到当事人,而这正是侦查人员讯问当事人的重要时期,有律师告知权利和注意事项可以避免当事人的权利受损。

如告知当事人有辩解权。当事人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侦查人员如实记录。如果笔录与所述不符,可以要求修改。如果侦查人员不修改,可以拒绝签字。这是当事人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律师最需要提醒的事项。

很多当事人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侦查人员问什么,我就说什么”,这种形式的问答结果就是你所回答的都是对方想要知道的,至于那些对你有利的无罪或罪轻的证据,侦查人员不问,基本上单靠自己回忆也是想不起来说的。此时,就需要律师与当事人沟通后,从当事人的陈述中提炼出对其有利的东西,并告知其在下次接受讯问时一定要主动告诉侦查人员,并确保所述内容被记载在笔录中。这些技巧与策略,都是需要律师与之沟通后当事人才能够好好消化、掌握的。

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1、告诉其涉及罪名的构成要件;2、告诉其案件可能的结果;3、告诉其可以采取的辩护方案。4、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阅卷后可以与当事人核实证据,对于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排除。对于有利证据未在卷的,可以申请调取。5、可以申请证人作证。6、可以发表和提交辩护意见。7、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庭前辅导,以保障其了解庭审程序,消除紧张情绪和焦虑感、了解对抗机制,正确行使抗辩权。

三、作为当事人与家属沟通的纽带。

当事人在羁押状态下,只有受委托的律师可以见到他,律师会见时可以代为转达亲属对当事人的关心,可以就与案件无关的家庭或其单位的重大事项进行通报;可以了解当事人是否有生活上的需要,并转告其家属办理,而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这些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

及时地沟通还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在一个案子中当事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始终做的是无罪辩解,侦查人员积极鼓励家属帮其退赃,由于没有请律师介入,当事人与家属沟通不畅,于是家属想着,既然侦查人员说了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家里也能拿得出那些钱,还不如早早退了争取个从轻。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二审委托律师辩护,二审最终以发回重审、检方撤诉告终。当事人对二审结果很满意,但还是对家属当初退赃的行为表示埋怨,“本来没有的事儿,他们一退赃,不就反而证明我有事儿了嘛”。虽然当事人的这种想法值得商榷,但退赃行为对法官的内心确信一点儿都没影响吗?

四、可以有效的跟踪案件进程,并根据案件的发展提出有利的辩护方案。

律师接受委托后,专司辩护,为当事人提供专门服务,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有权了解案件的进展,而且可以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通过自己的专业分析,提出相应的辩护方案和策略。

综上,当事人家属在遇到“办案人员说不用请律师”时需慎重,在请不请律师的问题上要结合罪名、案情等综合考虑,在案情不明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分阶段委托的办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陈思宇 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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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刑事案件没必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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