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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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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8/4 19:06:42    |  
  
 
   
    
				
		
		 
		【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李思侠曾是村里第一位大学生,退休前是某国企工程师,因举报家乡采石场环境污染,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并通报为“当地首列黑社会性案件”。 
李思侠一审被判两年六个月,二审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撤销一审刑事判决,返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最终石泉县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的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李思侠无罪,并可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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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陕西女子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 
                     本文关键词:举报污染,寻衅滋事罪,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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