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律师会见问题集中爆发,仅发生在身边的律师会见问题就有:
石家庄暴继业案,办案单位从2025年5月25日开始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限制律师会见,一直持续到2025年7月9日案件改变管辖,暴继业等人被移交给邢台警方,部分律师才最终突破会见的限制。但尽管如此,此后依然还有两人被石家庄继续指居了十多天,不允许律师会见,直至2025年7月18日解除指居后,我才最终得以见到当事人。
2025年7月16日,李延朝、陈立强、李庆铎、殷志浩等律师在河南新乡市看守所会见一起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案件当事人,从上周一直折腾到现在,五六天了都还没会见上当事人。主要原因是新乡市看守所在法定要求之外层层加码,先是要求办案单位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许可,继而办案人员要求要集齐四个单位的印章才允许会见,即要求执业地(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执业地司法局、办案地(新乡市平原区)律师协会、办案地司法局这四家单位都给盖章才行。
2025年7月10日,为母喊冤的南阳毕祺祺被警方刑拘后,王兴律师和曹宗文律师去南召县看守所要求会见时,遭遇办案单位“持续提审”,无论律师去的多早,永远有办案单位的人在前面“提审”,律师无法会见。而同样的情况,2025年6月25日,薛红玲律师在湖北鄂州也遭遇过,看守所反复以办案单位在提审为由拒绝薛律师会见。
2025年6月,毛立新律师在宁波鄞州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没想到检察院也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导致律师不仅在调查阶段无法会见,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无法会见。而几乎同样的情况,也同样发生在了尚权所高文龙律师的身上。高律师在乌鲁木齐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从2024年7月一直到2025年6月,律师都无法会见,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看守所依然不允许律师会见,最后高律师不得不向全国律协高子程会长公开喊话要求维权。
以上只是近期发生的几起恶意阻挠律师会见的典型案例,也只是律师被限制会见问题的冰山一角,更多的情况是律师会见权被侵害了,一忍再忍,一让再让,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网上也了无痕迹。
我认为所谓的律师会见难,只是专家学者轻描淡写的一种说法,更准确的说是律师会见被刁难。“难”可能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而刁难就纯粹属于主观原因,是的的确确出于恶意给律师设置的各种不应有的障碍。
比如新乡市看守所、新乡市平原区公安局要求四章齐全,这不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据我所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朝阳区司法局根本就不给这类无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盖章。也就是说,即使律师配合,也不可能给你集齐这四个章。这不就是典型的刁难律师吗?
再比如,暴继业案在石家庄市公安局手上时,限制律师会见的理由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说的好像跟真的似的。律师要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答复称让律师去跟公安局申请。现在改变管辖后,新的办案单位根本就没有提危害国家安全这回事,更没有以此为由限制律师会见。可见,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只是他们刁难律师的一个借口,一个以法之名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此类恶行确实不能简单归结为会见难,而是典型的会见被刁难。
刁难人是权力的基本特性之一,不刁难就不足以体现权力的存在,不刁难就不足以体现权力的任性,不刁难就不足以体现权力的傲慢,不刁难就不足以突显地位的优越,不刁难就不足以验证服从的程度,不刁难就不足以检验忠诚的成色,不刁难就不足以表达决策的随意。
刁难成性,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的基本政治生态。凡事必须求人,不求人就不办事,哪怕是法律规定已经非常明确,几乎没有任何弹性的律师会见,也被各地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各种刁难解释的面目全非。
但即使如此,面对会见不能的困境,律师保持不畏强权,不惧艰难,敢于控告,不怕投诉的风格,恐怕也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一味忍让配合只能导致权利被更严重的侵害。
权力虽然任性,但监督并非完全失效。
以暴继业案为例,为解决会见问题,我和金磊、姚文乾、冷慧、李帅新、张涛、李文佳、杨晓以及周泰所的多位同案律师多次到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反映控告。据不完全统计,仅《财新》等媒体和自媒体就此案发出的报道、评论就已经多达100多篇。如果不是这些持续不断的控告和媒体公开,暴继业案不可能改变管辖,律师也不可能在当事人被指居后实现会见,更不可能实现多人取保的局面。
当然,实现会见并不代表案件结果就一定会怎么样,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是两码事,律师对此并非没有自知之明。律师对会见问题的执着,只是要一个程序公正,而程序公正恰恰是实体公正最重要的保障。
本文作者:赵军,来源于公众号:八声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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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律师遇到的不是会见难,而是会见被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