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表明专业能力与经历,并非明示或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特殊关系,亦不表明我们存在任何承诺。
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老检辩队李修蛟律师团队热线:微信与手机同号:13719073458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法治新闻 >> 正文
上市公司合纵科技实控人刘泽刚取保候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9/11 0:14:08

9月10日晚间上市公司合纵科技发布公告,公司已于9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刘泽刚的通知,朝阳市公安局对其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朝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5年8月16日起算。ST合纵称,目前,刘泽刚能够正常履职,该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未受此事项影响。

时间回溯到2024年12月底,ST合纵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该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罚款950万元。

当时公告披露,经查明,ST合纵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提供资金5.08亿元,分别占合纵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1.78%、17.01%。不过,ST合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按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构成相关违法行为。

监管指出,刘泽刚时任ST合纵董事长,决策、安排案涉关联交易事项,韦强时任ST合纵董事、总经理,参与、知悉案涉关联交易事项,张晓屹时任ST合纵董事、财务总监,对于案涉关联交易事项未予充分关注,且刘泽刚、韦强、张晓屹分别签字保证ST合纵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刘泽刚、韦强、张晓屹是ST合纵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由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合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时任董事长刘泽刚、总经理韦强、财务总监张晓屹一同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刘泽刚、韦强、张仁增三人因未偿还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到期债务,导致其三人合计持有的9242.37万股股份被公开拍卖。其中,在首轮拍卖流拍的情况下,ST合纵实控人刘泽刚持有的公司5089.70万股股份二拍于今年3月完成。刘泽刚对ST合纵的持股比例从11.86%下降至7.11%,刘泽刚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3年,ST合纵净利润为亏损6.43亿元,同比下降9044.38%,上市公司当年度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机构指出,ST合纵存在未披露与相关方关联关系,大额预付账款交易实质不明,且ST合纵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ST合纵再度亏损6.31亿元,此份年报又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核心点在于上市公司与朱某某关联公司往来及减值问题尚未消除。

此外,ST合纵2024年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一笔1.8亿元的投资导致ST合纵期末形成大额应收款项未收回。审计机构认为,ST合纵在资金管理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

当前,ST合纵面临着严峻的债务及流动性风险。截至2025年6月30日,ST合纵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为17.79亿元,流动负债为36.41亿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18.62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39亿元;ST合纵资产负债率达到90.29%,上市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较大。

受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缩减等因素影响,ST合纵及子公司面临阶段性现金流压力,导致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按期兑付。

今年7月10日,上海票据交易所披露《持续逾期名单(截至2025年6月30日)》,ST合纵及子公司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能”)被列入上述名单。经核实,截至2025上半年,ST合纵及天津新能到期未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共计1.57亿元,本次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兑付余额占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上市公司合纵科技实控人刘泽刚取保候审

本文关键词:合纵科技|刘泽刚|取保候审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