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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中国高科5000万保证金追讨无果,前实控人之一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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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资深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0/14 23:57:50  |
10月14日晚间,上市公司中国高科(60073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关于公司保证金尚未按期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目前公司已通过催款函、律师函等多种途径要求海南省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创新”)退回已支付的深圳芯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芯能”)半导体项目独家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但款项至今仍未退回。
这笔5000万元保证金首次向市场公开披露是在8月5日,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后,积极探索业务转型。4月25日,因海南创新系深圳芯能的独家财务顾问,公司与海南创新签署《保证金协议》,约定通过海南创新作为中介,建立投资项目的谈判沟通渠道,公司取得一定期限内的独家洽谈机会。海南创新授予公司自《保证金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的独家合作期,经双方协商同意,独家合作期可延长30天,独家谈判保证金金额为5000万元。《保证金协议》签订后,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保证金。
根据协议,若公司在独家合作期内决定不予投资深圳芯能半导体项目,海南创新应退回保证金及产生的利息(如有)。公司在决定不予投资该项目后,已通过催款函、律师函等多种途径要求海南创新退回已支付的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金。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前期以资金被挪用为案由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报案。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被挪用资金一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认为有刑事犯罪嫌疑,现已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15日,*ST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安局签发的关于公司实控人之一暨董事长曹龙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贺怡帆个人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挪用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对该案立案侦查。8月3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罢免了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的曹龙、贺怡帆的董事职务。两人今年4月才上任。
内容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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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上市公司中国高科5000万保证金追讨无果,前实控人之一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
本文关键词:中国高科|曹龙|挪用资金|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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