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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律师:7月15日贵阳黎庆洪案记实(三十):重磅辩护:重庆打黑模式的黄昏
作者:张磊 文章来源:辩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5 22:10:52

贵阳记(三十)

这两天听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杨氏刀法”,昨天法庭上见识了。

斯伟江律师父母生病需赶回照顾,吴鹏彬律师有外戚去世,都需尽快赶回上海,经与法庭协调,今天的庭审,首先由斯伟江律师发表法庭辩论意见。

斯伟江律师首先说,因父母生急病,急需赶回上海,感谢法庭的人道安排,也感谢这些天法警的辛勤和友好,经过漫长的庭审,终于到了这一场大审判的尾声。

斯伟江律师辩护非常精彩,入情入理入法,应该能够打动某些人。大家去读斯律师的辩护词吧。

斯伟江律师辩护结束之后,旁听席上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审判长轻敲法槌制止。

斯伟江律师之后,因为同是黎猛的辩护人,法庭安排我接着发表辩论意见,我没有事先准备辩护词,只列了一个提纲,站起来脱稿讲了30分钟左右,话筒声音小,感觉讲话很吃力。

在这个法庭上,审判长的话筒声音最大,公诉人的话筒声音大,律师的话筒声音很小,要很吃力的说话才有一点音效,而法庭专门安排了一个调音的人。我不愿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法院,但是,这算什么??神仙们,这算什么啊??这是我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感觉到我没有词来形容这种行为了。

吴鹏彬律师正在发表辩论意见时,审判长说:吴鹏彬律师,请注意控制你自己的情绪。

吴鹏彬律师说:我觉得我自己的情绪挺稳定的。

吴鹏彬律师辩护词亮点颇多,最亮的是他对他的当事人罗浩说的: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被起诉为黑社会吗?我告诉你:黎为羔羊,你为陪葬。

吴鹏彬律师还对罗浩说,你不要担心请了外地律师而对你加重处罚,千万不要相信何菊建他们的“传言”,庄重的法庭,严肃的法院,怎么会做那样的事呢?你要对法庭有信心,千万不要相信何菊建他们的“传言”,事实将证明你不会因为请了外地律师而被加重、从重处罚,你会得到公正的判决,不信,让我们拭目以待。

罗浩的另外一位辩护人张涛律师发表完辩护词之后,审判长说,提请所有辩护人和被告人注意,本庭评判案件,只依据两个原则,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会因为辩护人是本地律师还是外地律师而有区别。

因时间关系,周泽律师说因为他是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所以他的辩护意见可能比较长,可能在午饭时间还发表不完,所以可否请朱明勇律师先发表辩论意见。法庭合议之后,同意,但是,“为了尊重其他辩护律师”,要求周泽律师在所有的辩护律师都发表完辩论意见之后再发表辩论意见。

朱明勇律师首先说“第一公诉人,公诉人都不在,我跟谁辩论啊?”我一看,才发现公诉席上,只剩两名公诉人在坐。坐第三的女公诉人说“请看清楚,你对面坐着的,我不是公诉人吗?”朱明律师说“起诉书上有五个公诉人,现在只剩下两个在公诉席上,法庭辩论就是要跟你们公诉人辩论。”

12时12分,审判长询问朱明勇律师的辩护意见还有多长,已经说了一个小时的朱明勇律师说,说了四页,还有五页。于是审判长宣布休庭。

午饭后,杨金柱律师提议,贵州律协陈会长组织,今天到庭的辩护律师,在法庭门外,拍了一张合照。

下午,朱明勇律师继续精彩辩护。“朱家枪法”已自成一派。朱明勇律师的精彩辩护,请大家去读他的辩护词。

何兵教授,首先从政治高度讲本案,并讲到政法委书记最近在《求是》杂志上的发文,说要对打黑纠偏,审判长打断说请发表对案件的辩论意见,何兵教授说,我一直尊重审判长,但是你老是打断我,所以我,要给你讲一讲律师的辩护权,辩护权,包括对案件相关性的判断权,既包括法理,也包括人情,你认为不相关,你限制我的判断权,我不能接受。此后审判长再无打断。

何兵教授讲何菊建所谓的在黎庆洪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职位是假的,“何菊建没有上过班,没有做过事,没有领过工资,这个总经理助理,不是黎庆洪任命的,而是公安机关任命的。”我看到何菊建都笑了。

何兵教授的辩护词,高屋建瓴,气势磅礴,雄壮浑厚,有大家气象,辩词结束,旁听席上又有热烈掌声。审判长轻槌制止,并要求旁听人员遵守法庭纪律。

王耀刚律师说,这是一个典型的冤案,那么,这个冤案是怎么出笼的呢?法庭上不让出示的那份贵阳市公局的侦查终结报告已经给出了答案,就是贵州省政法委、公安厅,审判长打断,说法庭已经确定不得出示的内容不得再讲,王耀刚律师说,好,尊重法庭的决定,我不说名字,就是,贵州省政法委兼贵州省公安厅领导,某人,在某人的指示下,成立了七一专案组,七一,就是某人批示的日期,某人是后来一系列的非法侦查的总根源,某人对于这起冤案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七一专案组是这一起冤案的实施者,贵阳市检察院是制造这起冤案的帮凶,小河区法院种种表现,是急于要充当这起冤案的背书者。

杨学林律师的法庭辩护,没有一个多余的字,可谓惜字如金,刀刀见血。杨律师有书面辩护词,大家有兴趣可以去他的博客拜读。

钟颖律师的辩护声情并茂,感人至深,特别是对于贵州热土纯民的印象与期待的结尾,非常好。详细的,大家去读@one美-阳光的微博吧,她应该已经发出了她的辩护词。

下午,何兵教授对我说,你看旁听席,好像秋风来了。我望去,果见秋风先生端坐旁听席,白袍白发,沉静专注。

斯律师因家有事,在我正在发表辩论意见时他先退庭赶回上海,我看见他跟边上的朱明勇律师和周泽律师紧紧握手,轻声道别,我讲完坐下来之后,看到他在桌面上留下了一本书,《刑事证据规则理解与适用》。我想这应是斯律师留赠给我。中午时,我收着。下午回来后,继续放在桌上。下午快休庭时,我无意翻到了书的扉页,见上书“磨砺技艺,敦修人格。赠青石律师张磊。斯伟江二O一二年七月”。

谢谢斯律师。有幸与斯律师同台,我获益良多。祝愿斯律师的父母身体健康。

晚间,见到河边有人悠闲的散步,有人欢快的跳舞,似乎一切都很美好。可是,在白天,我分明亲眼看到黎猛手上的手铐,闪亮,冰冷。

下午根据上午的庭审发言,添加了一些内容,整理出了我的辩护词,我给它起了一个标题,有点长,叫《每个人都在创造历史,每个人都须承担责任》。最后一部分,是这样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黑打案件,是重庆打黑模式在全国各地蔓延的一个表现,是公权力不受制约肆意侵害民权的体现。

“本案,已经是一个司法错误。当然,是人,都会犯错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可能会犯错误,那么,公安、检察机关犯了错误,就需要法院来纠正。一个没有无罪判决的国家的司法,是极其可怕的。

“我不说法治,那样说可能会被你们某些人笑为迂腐。我知道现在的法院都是行政化管理,行政化还有另外一个词,叫官僚化。而官僚化的最大的特点就是每个人都只顾自己的眼前利益。那么,我就在行政化的语境下来说纠错。行政化的语境下,你们至少要忠于你们的职责,忠于你们的俸禄,要对得起这些被告人,要对得起法律,为了你们以后的工作好做一点,你们也应该正确的处理好本案,正确的处理好每一个案件。

“斯伟江律师说正义终会到来,这一点我相信,我也认为正义终究会到来。但是正义不会自己来,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争取,需要每个人用自己的力量去实现。正义不能只是等,如果每个人都在看着等而不是去为它做些事情,正义它就等不来,我们必须现在就要实现正义,不要下一个,不是下一个,就是这一个,就是这些被告人,就是这一个案件。

“我不相信历史有必然性,历史是由每一个创造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历史的一部分,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创造历史。今天,你冤枉了一个好人,你就是在创造一个坏的历史,明天你公正的审判了一个案件,你就是在创造好的历史。历史不是别人,历史就是我们自己,历史就是我们每天在做的事情。如果你想要这个国家往好的方向发展,想要自己的后代生活在一个美好而不是罪恶的国度,那么,从现在起,开始或者继续做一个公正的法官,做一个好人,承担起创造历史的责任。

“因为,每人个都在创造历史,每个人都须承担责任。”

2012年7月14日,贵阳,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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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张磊律师:7月15日贵阳黎庆洪案记实(三十):重磅辩护:重庆打黑模式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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