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起,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9 13:06:58  |
一时贪念起,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一时起贪念,从他人遗忘在柜员机里的信用卡取现,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巴南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
2010年1月1日,被告人王某在重庆市巴南区某商业银行柜台机取现时,发现柜员机里有一张信用卡,于是一时起贪念,分两次从信用卡里取出5000元。当看到信用卡持有人匆忙赶回银行找信用卡时,被告人曾想过要把钱返还给持卡人,但是,侥幸的心理冲动最终战胜了理智,被告人还是携款逃离了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产,数额较大,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信用卡诈骗罪作为一个新罪,还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尤其是遗忘在柜员机里信用卡对人的诱惑更大,是否构成犯罪及获刑轻重其罪与非罪就在当事人的一念之间。他告诫广大的青少年朋友们要认真吸取此案被告人的教训,克制欲望,珍惜自己。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一时贪念起,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本文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罪,缓刑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
|
上一篇文章: 广州中院宣判制售****案 法籍主犯被判死刑
下一篇文章: 80后女生雇同学贩毒:白银中院一审3学生分别获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