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刑事案例 >> 正文

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8/30 0:22:04

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

——非法利用技术优势操纵期货市场,情节特别严重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世顿公司)。

被告人金文献,男,汉族,1968年5月13日出生,原系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被告人高燕,女,汉族,1981年6月16日出生,原系伊世顿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人梁泽中(美国国籍),男,1971年7月5日出生,原系伊世顿公司业务拓展经理。

被告单位伊世顿公司于2012年9月成立,后通过被告人金文献在华鑫期货有限公司开设期货账户。2013年6月起至2015年7月间,伊世顿公司为逃避证券期货监管,通过被告人高燕、金文献介绍,以租借或者收购方式,实际控制了19名自然人和7个法人期货账户,与伊世顿公司自有账户组成账户组,采用高频程序化交易方式从事股指期货合约交易。其间,伊世顿公司隐瞒实际控制伊世顿账户组、大量账户从事高频程序化交易等情况,规避中金所的监管措施,从而取得不正当交易优势;还伙同金文献等人,将自行研发的报单交易系统非法接入中金所交易系统,直接进行交易,从而非法取得额外交易速度优势。2015年6月1日至7月6日间,伊世顿公司及被告人高燕、梁泽中伙同金文献,利用以逃避期货公司资金和持仓验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交易速度优势,大量交易中证5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合计377.44万手,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3.893亿余元。

被告人金文献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资金1348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伊世顿公司、被告人高燕、梁泽中、金文献的行为均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金文献的行为还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伊世顿公司能认罪悔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高燕、梁泽中具有自首情节,能认罪悔罪,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金文献两罪均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分别减轻处罚。据此,依法以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处被告单位伊世顿公司罚金人民币三亿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亿八千九百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高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被告人梁泽中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被告人金文献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新型操纵期货市场的典型案例,法律、司法解释对本案中操纵方法没有明确规定。本案中,被告单位伊世顿公司、被告人金文献等人违反有关规定,隐瞒实际控制伊世顿账户组、大量账户从事高频程序化交易等情况,规避中金所对风险控制的监管措施,将自行研发的报单交易系统非法接入中金所交易系统,利用以逃避期货公司资金和持仓验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交易速度优势,大量操纵股指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其行为符合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伊世顿公司的操纵行为严重破坏了股指期货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和原则,与刑法规定的连续交易、自买自卖等操纵行为的本质相同,可以认定为“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情形。本案的正确处理,既符合刑法规定,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

本文关键词:操纵期货市场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