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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鳄鱼走私调查:每年至少被吃10万条
作者:甄静慧 文章来源:南风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11 12:09:00

往就可以通过渔业部门的审批。

  其二,在经营利用上,林业局严格限定只有人工繁育的子二代鳄鱼才能上市,而且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鳄类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在我国境内养殖的鳄类活体实行标记管理,除获标识试点公司黑龙江龙瀛公司外,其他养殖场只能销售包装冻肉,不能将鳄鱼活体直接上市。

  但是渔业主管部门却允许所管核的养殖场直接进口鳄鱼以作商用,且对其审批的养殖场不设标识限制,只要取得渔业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证,就可以以养殖场直接销售点的身份在水产市场销售活体鳄鱼。

  同一个产业内部,两套管理标准。显然,养殖场只要投身渔字系,就可以直接跳过林字系养殖场早年投资发展繁殖技术的艰辛过程,直接以低成本进入并瓜分市场。

  根据农业部渔业局公开的资料,2004年后,仅北京、天津、广西、湖南、湖北、福建、辽宁七省(市),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鳄鱼驯养繁殖场共16家,经营利用企业70家,批准进口鳄鱼达2.5万多尾。

  鳄鱼走私的暴利

  对于渔业部门的介入,林业部门也非毫无反应。市场格局演变的背后,是两大主管部门之间的“暗战”。

  查阅农业部这几年的相关文件,其中《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尽快为有关企业核发鳄鱼允许进口证明书的函》内容显示,由于国家林业局拒绝为渔字系养殖场发放鳄鱼进口的批准文件,从2006年5月开始,国家林业局下属的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拒绝为渔字系企业核发允许进口证明书。

  林业部门的反击堵死了渔字系养殖场进口鳄鱼的途径,但林字系养殖场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保护。因为绕开商业审批途径,小养殖场其实还有更暴利的招数。

  1月16日,记者来到广州市花都区北兴中学附近的一家鳄鱼养殖场外。如非知情人士指认,根本想象不到这就是黄沙市场几大鳄鱼批发档的供货养殖场之一。外围只是破旧的砖墙,场内除了4个土池子外,没有任何基础设施,目测占地约2 00平方米,里面仅有1名员工在看守。4个池内共剩有100多条鳄鱼,无一例外都捆着嘴,而走遍整个养殖场并没有发现隔离区和喂饲工具、饲料等。

  “走私鳄鱼不会在场内进行饲喂,在养殖场中转一下,马上就会搬上市场销售。”依据业内人士提供的特征判断,该场内竟全是走私鳄鱼。

  “进价便宜,不需要完税,流转速度快。走私肯定是最赚钱的方式。”许先生说。若论自行繁殖、商业进口及走私的成本,从长期来看,自行繁殖鳄鱼的成本是最低的,走私次之,成本最高的是高税率的商业进口。

  广东一家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该场的大致成本核算方式:种苗每尾约300元;饲料和人工投入费用为第一年70元,第二年120元,第三、四年250元;至第五年出栏的鳄鱼约重40公斤,再计入地租杂费等,平均成本仅为 13元/斤,比走私成本更低。

  但是,如果从短期效益来看,则恰恰相反:走私的利润最高,商业进口次之,自行繁殖最缺乏短期竞争优势——因养殖场需要摊分多年投入的硬件及技术成本,而走私则是不折不扣的空手套白狼。

  因此,虽然2007年海渔局核批的鳄鱼进口已被恢复,但走私的胃口已经打开,合法进口途径已不能满足一些经销者追逐利益的欲望,反而只是为走私者提供了更冠冕堂皇的“合法”保护伞而已——“主管部门批准他们进口300条鳄鱼,今天卖掉了200条,明天这里依然有300条,借着合法的‘两证’掩护,但鳄鱼的实际流转销售量却数倍于备案的进口数量。”一位专事鳄鱼销售的业内人士说。

  走私鳄鱼垄断市场

  广东市场上来源不明的鳄鱼到底有多少?

  下午4点至早上6点是广州黄沙水产批发市场进货和出货的高峰时段,时近凌晨,陆续有广州周边地区酒楼的采购车停在某批发档口前,每辆车都会运走3到5条鳄鱼。档主保证:“随时有货,我们的仓库就在旁边,里面有几千斤肉。”如果按每条鳄鱼15公斤到30公斤来计算,仅这一个批发点就有上百条鳄鱼的库存量。

  在记者记录到的10家鳄鱼销售档口里,共计有可见的鳄鱼活体约370尾,新鲜鳄鱼胆10个,其中一户只悬挂了鳄鱼招牌,没有鳄鱼。

  许先生告诉记者,鳄鱼离开养殖场在水产市场存放的时间不能太长,基本上是每天补仓的,有时甚至每天补仓不止一次。而即使按存栏量的50%计算销售量,仅黄沙水产市场全年鳄鱼销售量就达到6万~7万尾。保守估计,广东省全年鳄鱼消费量不低于10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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