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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挑战、创新与司法担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6/18 15:25:28

虚拟货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资产,产生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以提供一种全新的价值储藏方式和证明机制。虚拟货币并非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也不一定与法定货币挂钩,但被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于支付手段,进行电子化转移、储藏或交易。虚拟货币种类现有上万种,有的甚至是以个人名义发行的。我国的“数字人民币”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有着本质区别。

虚拟货币的核心是区块链,通过“点对点”方式将虚拟货币交易记录在区块链上,从而实现交易的安全性和可信性。交易者利用虚拟货币的私钥、公钥和钱包地址完成交易。私钥是随机生成的字符,其功能类似于密码,谁掌握了私钥也就控制了虚拟货币。忘记私钥或与之关联的助记词,可能造成虚拟货币的永久丢失。公钥由私钥生成,与私钥配对存在,用于计算出钱包地址。钱包地址是公钥的哈希值,交易者向对手的钱包地址转出虚拟货币,从而实现虚拟货币的“转账”。

根据2013年12月央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等文件,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交易业务已全面禁止。根据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中介和定价服务等,属于非法金融业务,以及境外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境内提供服务,均一律禁止。可见,虚拟货币在我国没有合法交易平台,评估、鉴定没有法定规则。

涉案虚拟货币在刑事领域主要表现为,在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中,是以投资为名的对象;在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类犯罪中,是非法占有的财物;在恐怖主义融资、逃税、受贿、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经营等犯罪中,是支付结算、违法交易的犯罪工具。当刑事涉案虚拟货币与其他民事案件交叉在一起时,案件的审理、认定、处置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由于虚拟货币没有央行等管理部门作为控制中心,具有去中心性;交易者利用私钥、公钥、钱包地址完成交易,区块链地址与真实身份脱钩,可以说是“钱在链上跑,人在链下藏”,具有匿名性;交易无须通过传统金融系统就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且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均在境外,扣押虚拟货币往往还需要境外交易平台配合,具有跨境性。因此,当技术跑在了规则前面,传统查封、扣押、冻结手段将形同虚设,导致司法追踪难、扣押难。同时,由于当前内地没有合法评估机构,没有合法处置平台,涉案虚拟货币还存在价值认定难、处置变现难等一系列难题。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已将“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问题”作为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进行研究。

虚拟货币具有相应的财产属性,在司法实践中已基本形成共识。经检索,民事领域判例普遍认为虚拟货币在占有上具有排他性、可控性与流通性等特点,与虚拟商品类似,承认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部分判例援引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参考《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83条“虚拟货币具备网络虚拟财产的部分属性”,认定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虚拟财产,应当受法律保护。刑事领域,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已明确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属性。部分判例认为,虽然我国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持严格限制和禁止态度,但并未否定其财产属性,虚拟货币本身具有价值性,是刑法意义上的财产。

目前,对于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程序,部分法院也开展了探索。如深圳市福田区建立司法跨部门涉案财物共管平台,采用“财物静止、信息流转”的涉案财物管理新模式,实现“办、管分离”。此外,还可探索创建司法专用钱包,私钥分段加密后,由办案机关、保管机构分段保管,确保虚拟货币扣押、保管安全。
对需要退赔被害人损失或予以没收的,为平衡处置涉案虚拟货币需求与内地监管政策,可以探索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备案、监管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合法的司法管辖区,如香港,通过合规持牌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按照市场价格兑换为法定货币,在境外变现后,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法院在涉外司法活动中开立外汇账户及办理外汇收支有关问题的函》的规定办理。

对被用于犯罪且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虚拟货币,如隐私币,可发送至“黑洞地址”,予以销毁,永久退出流通。

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不仅考验着各国法律体系的适应能力,也对司法者的应变和创新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每一枚涉案虚拟币,可能都关联着亟待厘清的法律权责;每一份判决书,可能都在定义我们这个时代的司法高度;每一次处置创新,可能都在为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筑牢法治护栏。面对这一新兴领域的挑战,作为青年法官,我们既是技术革命的见证者,更是司法创新的破冰者。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作者:赵靓(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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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人民法院报】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挑战、创新与司法担当

本文关键词: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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