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关系“捞人”骗人百万,被诉诈骗罪判刑十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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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7/22 23:37:20  |
原本以为找人托关系能免除牢狱之灾,没想到却掉进了诈骗的陷阱……2025年2月11日,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0年,常女士的未婚夫陈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面临牢狱之灾。为了把未婚夫“解救”出来,常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郑某,表示其可以用钱疏通关系,让陈某免于服刑。
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常女士于2020年底多次向郑某支付“关系疏通费”合计30万元。然而,郑某却提出,疏通关系需要140万元。常女士实在无力支付多出费用,此时郑某“好心”表示可以帮忙垫付110万元,但要打欠条,救夫心切的常女士就这样签了字。
2021年3月,陈某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见未婚夫被“放”了出来,常女士以为是郑某从中斡旋的功劳,还向陈某提及了此事。陈某以为事情已被“摆平”,于是半年里多次向郑某转账“偿还”了近百万元的“欠款”。
没想到的是,2021年11月,陈某又因此前的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依法逮捕。常女士立马质问郑某,而郑某却表示,自己早就拿钱办成了事,并拿着“欠条”要求偿还剩余欠款。不久后,陈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此,陈某和常女士才发现受骗了,随后报警。
经查明,郑某在受到委托后,并未找人疏通关系,而是联系律师,了解到只要退缴税款并缴纳罚金就有很大概率可以取保候审。郑某还得知陈某与其父母关系不和、疏于联络,便设法找到其父母替陈某退缴了税款并缴纳了罚金。而这一切,陈某与常女士都不知情。
2024年11月12日,南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郑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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