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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宏灿股份实控人夫妻涉案:一条“市值管理”红线,牵出多宗罪的连锁崩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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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0/30 16:18:32  |
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灿股份,870029)接连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李宏,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负责人周莉静(二人为夫妻关系),在一年内先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5年10月,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非法经营罪对二人决定取保候审;2026年4月,证监会对胡李宏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立案调查;2026年10月9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再度对二人取保候审。与此同时,公司因多次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事项,已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一家原本正常经营的企业,就此陷入实控人涉案与信披违规的双重漩涡。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李修蛟提示,这起案件最值得警惕的,是“身份叠加”带来的风险放大。主体上,胡李宏集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乃至董事会秘书于一身,周莉静为实控人兼财务负责人,二人既是单位涉嫌犯罪时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又分别是多个自然人犯罪的直接主体。行为上,最新涉案的操纵证券市场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核心在于“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常见手法包括集中资金、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对倒);而此前涉嫌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洗钱(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自洗钱已入刑)、非法经营(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则分别踩中了信息型、资金清洗型与无资质经营型红线。责任上,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实控人首当其冲;尤须提醒,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不等于结案或无罪,后续仍面临移送起诉与审判,而信披违规叠加,又会进一步加剧监管处罚与市场信任危机。
对企业家而言,有三点防范建议:
第一,把信息披露当作刑事合规的第一道防线。实控人、董监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立案调查,依法属于必须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迟披、漏披本身即构成行政违法,也可能成为司法机关认定“明知”的旁证。
第二,慎用“市值管理”话术。凡以连续买卖、对倒、发布诱导性研报反向交易等方式拉抬股价、承诺收益的操作,都可能落入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制范围,动笔之前须先过法律关。
第三,建立家企隔离与合规防火墙。夫妻、亲属共同持股经营的企业,应分设决策与财务权限;一旦涉案,第一时间聘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争取在侦查阶段厘清定性、依法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
本文基于公开报道创作,仅作风险提示与实务交流,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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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宏灿股份实控人夫妻涉案:一条“市值管理”红线,牵出多宗罪的连锁崩塌
本文关键词: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市值管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洗钱罪|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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