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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律师:7月9日贵阳黎庆洪案记实(二十四):周泽律师悲愤失声,前排被告人全体下跪
作者:张磊 文章来源:辩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9 23:44:16

贵阳记(二十四)


先说一点有趣的。


参与本案辩护的贵州王律师,1985年参加工作,当了十多年火车司机,一边开火车一边自学法律,考过了律师资格,后来转行做律师,他给我们讲了两则他的趣事:


“我开始的时候,边当火车司机边做律师,有一次,在龙里的一个铁路边的小地方开庭,我到了法庭之后,法官很奇怪的问我,这个点,火车客车没有,汽车也没有,你是怎么来的?我告诉他们,我是搭火车货车来的,经过你们法庭这儿的时候,我让司机开慢点,我直接跳下来的。还有一次,在贵定,那时我已经很久没有跳过火车了,脚硬了,所以那次没把握好,结果跳车时跳到了一座铁路大桥中间,还被轶轨枕木中间的坑把脚卡伤了,那次没跳好,我们本来从火车上直接跳下来,脚都纹丝不动的。”


庭审在9点准时开始。


周泽律师继续举证。第一份证据,是花梨乡政府向开阳县政府关于取缔封堵范传习承包矿山的情况报告,证明乡、县政府查封范传习矿点的全过程,黎崇刚无起诉书指控“先吃饭(范)”的黑社会起家事实。


周泽律师举完一组证据之后,请法庭主持质证,但是审判长要求周泽律师继续举证,周泽律师说这一组证据证明了一个单独的事项,后面的证据是要证明其他事项,但是审判长不予理会,称如果不继续举证视为放弃举证。但是公诉人举证的时候,审判长都是在公诉人举完一组证据请法庭质证之后,直接要求被告人辩护人质证,并未要求公诉人继续举证,并未对公诉人的举证方式、举证连续性提出要求,为何单独如此要求辩护人?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诉讼地位不应当是平等的吗?


周泽律师举证时,我正在构思我的辩护词的第一句,想起张凯律师在常熟六民工自卫被判罪的法庭上发表的辩护词的第一句:“尊重的法庭。我之所以用尊重二字,是基于法律应当被尊重的基本价值,并不代表我尊重坐在审判台上的你们,我只尊重敬畏法律的值得尊重的人。”


那是张凯律师的原创,就像杨金柱的杨氏刀法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一样,重炮手张凯的重炮,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得到的。我想到一句“闪亮的国徽,我对着你发表我如下的辩词”,抬头一看高挂着的国徽,发现原来一直有光照着闪闪发亮的国徽今天不亮了,暗暗的隐在深黑的布幕里。


周泽律师举证一份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地点为花梨乡政府办公室,证明黎崇刚的矿山与村民双方自愿搬迁,并无起诉书指控的“强占村民房屋”之黑社会事实。公诉人质证认为该协议并非自愿,而是强迫。周泽律师说这份协议中的三户村民当中的一户户主吴觉忠,是当时直接签订搬迁协议的当事人,现在已经在法庭门外,请法庭准其出庭,黎崇刚是否强占他的房屋,一问便知。审判长言通知证人出庭应当提前向法庭申请,对于该证人是否出庭,等被告人、辩护人的所有证据举示完毕之后,合议庭评议之后,再作决定。


周泽律师说提前申请法庭通知,是为了便于法庭通知,现在,证人已经在法庭门外,不存在提前通知的问题,法庭为何不能直接让其上庭作证?审判长要周泽律师直接举证,周泽律师说我现在举的就是这位证人证言,请法庭让其出庭作证。审判长说申请通知证人出庭应当提前向法庭申请,该证人出庭问题庭后评议后再做决定,并要求周泽律师如果不继续举示其他证据,将视为周泽律师放弃举证。周泽律师继续举一位证人证言,并说该证人能够直接证实黎崇刚、黎庆洪无起诉书指控的寻衅滋事事实,这位证人原来在第一季审判开庭的时候就到了贵阳市中级法院法庭门外要求出庭作证,但是没有让他出庭作证,现在该证人现在就在庭外,且该证人昨天就已经在庭外等候作证,请法庭让其出庭作证。审判长再次说证人出庭问题刚才已经说了庭后评议决定。


周泽律师愤怒失声“我实在受不了了”。我一侧头,看到周泽律师满眼是悲愤的泪水。


周泽律师站起来欲与审判长理论,后在朱明勇律师劝解下迅速平复了情绪。周泽律师说,请书记员记录在案:周泽律师要求已经到法庭门外的证人出庭作证,审判长不允许。审判长马上说,周泽律师请你注意自己的语言,不要歪曲别人的话,你说了什么,本庭说了什么,公众听得很清楚。


是的,公众听得很清楚,公众还看得很清楚。


而我认为,周泽律师的表述,没有问题,周泽律师提出的是证人已在门外,现在就请上庭,审判长并没有允许证人现在出庭,而是说要等辩护人举证完毕之后再行评议决定,首先,这就是现在不允许证人出庭;其次,提前申请是为了方便法庭通知,现在不需要法庭通知,证人已经自己到了法庭门外,为何不让出庭?岂能如此机械的、非善意的来理解和执行法律?


周泽律师向法庭举了二份证据证明本案侦查机关办案程序违法。是侦查人员对原案证人本案被告人吴某某的二份取证笔录,内容全是该证人协助周泽律师办理黎庆洪案第一季时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用以证明侦查机关取证违法,对证人违法追诉,意图构陷律师、构陷记者。


下午一开庭,黎崇刚请求发言,审判长允许之后,黎崇刚拿起话筒说,我从一开庭到现在,写了七八份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昨天到了法庭,你们不让证人出庭作证,今天上午,证人又到了法庭门外,你们也不让证人出庭作证,我现在求你们让证人出庭作证,黎崇刚突然扑通一声双膝跪地大喊:我求你们让证人出庭作证!同时,黎庆洪、黎猛、何菊建等前排被告人突然一起全部跪地,齐声高喊让证人出庭作证,黎庆洪啕嚎大哭你们为什么不让证人出庭作证?!无数被告人齐声高喊让证人出庭作证,多名法警上前拉不起来,被告人有喊冤的,有喊刑讯逼供的,有喊要让证人出庭作证的,场面极度震憾。


审判长宣布休庭半个小时。


休庭期间,老杨与贵阳律师聊天讲,法庭辩护论时,我前面讲组织犯罪不构成,用20个小时左右,然后,我讲后面54个被告人与黎庆洪的关系以及他被指控的犯罪与黎庆洪的关系,每个人平均1小时,一共就是54个小时,加上前面的,我的辩论意见要讲74个小时,按每天8小时计算,我的第一轮辩护意见讲完起码需要10天。我说,老杨,你不要“散布虚假恐怖信息”。老杨说,你一个一个算嘛,肯定要那么长的时间,这个案件,就算公诉机关不撤回未举证的指控事实,也不构成黑社会组织犯罪。


休庭中,老杨从后台走出来宣布,同志们开庭啦,明天上午那两位证人出庭,我现在马上去宾馆开个房间把那两个证人保护起来,还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哪儿“保护证人”似的又再说了一句,我现在马上就去我们住的那个皇嘉大酒店开个房间把这两个证人保护起来,然后说周泽下午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说罢急匆匆走出法庭去保护证人去了。


一会儿后,老杨又回到法庭,我问你不是去保护证人了吗?老杨说我已经把证人保护好了,他们安全了,我回来继续开庭。


证人出庭天经地义,且为法律所明定,为何那么难落实?为何普遍的不让证人上庭?我以为,是有人不愿意,不敢让证人上庭,因为他们怕证人上庭之后说的与庭前所述不一样,那么,为什么会不一样?如果是有人(如律师)不正当的影响了证人,那么,追究该人妨害作证的法律责任就是了,刑法不是有这罪名吗?而可怕就在于,是侦查人员自己取证时有问题,不正当的影响了证人,所以,才怕证人上庭。一切的阴暗、非法和不义,都惧怕一样东西:阳光。


休庭两个小时之后,庭审继续。


周泽律师继续举证。蔡某某于凌晨2点在“专案组办公地点”形成的笔录里,有如此内容:“听说黎庆洪他们家花500万从北京请来了一个律师,叫周泽,是开阳羊场那边的人,这个周泽要证人作伪证。”


周泽好险啊。


周泽律师曾说,他把本案当成他的最后一个案件来办,说本案是中国律师最后的辩护,如果本案这样的事实这样的辩护,都不起作用,那么,本案之后,他将退出律师行业,并将致力于“摧毁”中国现有的刑事辩护制度,因为,如果本案的辩护都不起作用,那么,刑事辩护再无意义,再继续进行辩护的所有刑事律师,就都是骗子,因为你根本不起作用还收当事人家属的钱,不是骗子是什么?


西方有名言: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可耻的。我真的不希望中国也出现这样一句名言:贵阳之后,刑事辩护是可耻的。


将近下午5点的时候,读了一天证据,声音已经嘶哑的周泽律师说,审判长我想休息一下请黎庆洪的另外一位辩护人杨金柱律师进行举证。


被告人吴某某质证时说,我听了周泽律师刚才举证读的笔录,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被抓了,原来就是因为我陪周泽律师去进行了调查取证,原来我还想不明白,现在终于明白了,几天几夜的问我都是周泽律师调查取证的事,关于我自己的事情,一页纸都不到。


朱明勇律师质证时说,侦查人员违法启动对律师的侦查,反映出侦查机关不把心思放在案件真正的侦查上,而是见人杀人见佛杀佛,有律师辩护就查律师,被调查的岂止周泽律师,有证据显示有十多名前后参与黎案辩护的贵州律师也被调查。


杨金柱律师向法庭建议,对于花梨乡花梨街800余村民的联名请愿书证明黎崇刚黎庆洪造福一方而不是黑社会的事实,可由公诉人两人、辩护人两人、小河法院两人,一起到当地逐个核实,看这个请愿书是不是当地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


吴鹏彬当庭申请法庭通知这800余人出庭作证;申请通知花梨街村委会干部出庭作证。


杨金柱律师开始举证,首先说,刚才提供给法庭和公诉人的举证目录是第一组,我一共有33组证据,全部针对公诉人已经举证的33项事实,公诉人放弃举证的事实我不再举证,我用的全部是公诉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我就用公诉人的证据,来击溃公诉人的举证。


杨金柱律师说,举证之前,我先特别说明一下,我要举的证据共有33组,平均一天3组,那么一共10天,然后,我的辩护词也要用10天,所以,接下来的庭审,我一个人需要用20天时间,当然,如果公诉人撤回对黑社会犯罪的指控,我马上就打包回家去。好,我现在开始举证。


听到此语之后,审判长说,杨金柱律师你刚才说了你的举证方式,本庭认为就举证方式问题,控辩审三方可以庭后交流,现在休庭。


庭后交流会上,审判长说为审理本案,本院已经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按照杨金柱律师的举证方式,那势必还要继续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


公诉人说,杨律师我只能说你精力太旺盛了。


杨金柱律师说,庭审是要查明事实,不能为了赶时间,这57名被告人,已经被关了快四年了,不急在这几天,我们一定要通过庭审把本案的所有事实都查清楚。


或问,那这个庭审还要到什么时候啊?


“8月30日,我早就说了的。”杨金柱律师如是说。





2012年7月9日,贵阳,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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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张磊律师:7月9日贵阳黎庆洪案记实(二十四):周泽律师悲愤失声,前排被告人全体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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